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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律师解读】

①发生工伤后职工一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②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对工伤认定没有任何影响;只是工伤认定后,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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