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178-5383-8278(微信同号)

地址:中国.泰山

网址:www.lvshiwangzhan.cn

邮箱:312436114@qq.com

  公司法务

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

 

 
 

 案例介绍:

20028月李某大学毕业后与某信息咨询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成为一名房产供求信息的收集员。可是今年小李却因工作的事烦透了心。

当时李某与公司合同约定,公司负责解决住宿,月工资800元,今年6月,因为工作问题李某与老板发生了争吵,这以后,老板经常指责她工作不认真,对客户不热情, 7月份又把李某的工资降到了450元。

此后,李某多次找公司经理协商,要求恢复原有的工资,但都没有结果。

无奈之下,李某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要证明李某没有认真工作。

公司则认为:应当由李某证明自己认真工作。

该由谁来举证呢?

律师提示:对于此种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此,这家公司应当提供员工不认真工作的证明。如果公司无法证明,仲裁委员会就会裁决电脑公司败诉。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李某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她应当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降低工资的事实。

重点提示: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减少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提示: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3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打印此页】 【顶部】【关闭】  

 

 

版权所有:律师网站建设|个人律师网络推广|律师事务所网站 热线:178-5383-8278  网址:http://www.lvshiwangzhan.cn

宁阳律师 肥城律师 莱芜律师 新泰律师 泰安律师 平阴律师 泰安网站建设 泰安网站建设 济南律师 章丘律师 商河律师 平阴律师 济阳律师 汶上律师 梁山律师 嘉祥律师 金乡律师 鱼台律师 邹城律师 泗水律师 曲阜律师 兖州律师 济宁律师 微山律师 临沂律师 沂南律师 蒙阴律师 平邑律师 沂水律师 临沭律师 费县律师 会计网站建设 莒南律师